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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工作】2015年暑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注意事项

点击数:     日期:2015-07-17

注意:以下三项工作均需要登录学工系统http://xgxt.bjfu.edu.cn/xgxt/,用户名为学号,密码均已初始化为741852,请及时登录并修改密码。

一、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7.17-9.20

1.   须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有效期为一学年,希望在2015-2016学年申请助学金等资助政策的学生,需重新提交认定申请。

2.   需准备的材料:《北京林业大学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1)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要求:(1)必须为2015年的证明材料;(2)需加盖乡镇及以上民政或社会管理部门的公章,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公章无效。

3.   认定程序:

1)登陆学工系统

      

2)填写调查表:未填写的填写完整,已有内容的补充完善。

      

特别提醒:请删除去年上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照片,重新上传2015年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照片。详见下图红色圆圈和绿色圆圈标注的位置。

      

3)提交“困难生申请”:点击“困难生申请”,点击“+申请”按钮。详见下图红色圆圈处。特别注意:如2014-2015学年申请过“困难生认定”,在系统中会有一条记录,不代表可以不用申请,今年是需要再次申请的。

      

特别注意:“困难生认定申请”界面中,务必提交“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照片(如有去年上传的照片,请先删除,后提交新照片),并填写详细填写“申请理由”。全部填写完毕后,千万不要忘记点击“提交申请”!

     

二、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1、新申请(之前没有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

1)填写“申请表”:点击“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贷款申请”→“申请”,在申请表填写页面,完整填写全部内容,务必点击“提交申请”!

特别注意:最新规定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不允许用于生活费,因此“生活费年贷款数”只能填“0”。学费和住宿费根据自己情况选择贷款额度,学费最高可贷5500元,住宿费最高可贷900元,共计6400元。

    

 

      

2暑假需准备的证明材料:①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②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④父母双方的户口本复印件⑤本人签名的贷款申请书(附件2)⑥本人、父亲、母亲三方签字委托授权书(附件3)⑦贷款申请同意书(附件4,只有未满18岁的学生需提供)。

2、续贷(继续选择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

1)在“国家助学贷款”选项下,点击“续贷申请”,点击“+申请”,填写完整申请表信息,点击“提交申请”即可。续贷不可以更改额度(2014年之前贷款额度为6000元,2014年贷款额度为6400元)。

2)特别提醒:所有申请续贷的学生必须登陆系统填写贷款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系统填报的信息为相关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未登陆系统填写信息的学生将无法提前办理学费缓交。

    

三、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登记

1)点击“生源地贷款”→“贷款维护”→“+增加”,填写完整信息表,点击“保存”即可。

      

2)特别提醒:所有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必须登陆系统填写贷款信息,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根据系统填报的信息为相关学生办理学费缓交,未登陆系统填写信息的学生将无法提前办理学费缓交。

 

附件1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2贷款申请书模板.docx
附件3授权书模版.doc
附件4父母同意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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